芬兰
所需材料如下:
1. 任务批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中文照会(如团组成员为两人,请填写两人版本)(见附件1、附件2);
3. 中文照会译文(见附件3);
4. 签证团组信息表(填写后请直接发送至护照签证办理邮箱)(见附件4);
5. 芬兰英文声明(机打)(见附件5);
6. 护照(有效期不少于六个月)及护照复印件一份(护照信息页、所有签证页复印件;如近五年内赴申根国使馆扫描过指纹,请在该签证页复印件上注明;如扫描过指纹的签证页在旧护照或因私护照上请提供该护照信息页及该签证页复印件);
7. 签证申请表一份(在线填写,网址:https://finlandvisa.fi,打印后签字处中、英文手写签名)(签证申请表上的所填联系电话必须有人接听,申请人联系电话填写手机号码);
8. 名单表 (请用英文填写)(见附件6);
9. 两张照片(白底小二寸彩色六个月内近照);
10. 邀请信原件(内容包括计划停留时间、停留目的和日程安排等) 及复印件一份;
11. 经济担保(请联系研究所外事开具);
12. 境外意外及紧急医疗救援保险原件及复印件(保险天数要提前一天,错后一天)(保险经办人要在保单上签字);
13. 旅馆订单(英文);
14. 机票订单(英文);
15. 未赴申根国使馆扫描指纹或指纹已失效者填写附件7;已赴申根国扫描过指纹且指纹有效者填写附件8(同一团组中已扫未扫均有,则须分别填写到相应的表格中);
16. Checklist一份 (见附件9);
17. 签证中心同意函一份(见附件10,样表见附件11)。
同一团组中需采集指纹信息的申请人与无需采集指纹信息的申请人须完全分开递交签证申请,除任务批件外两团的其他材料不能共用。材料顺序:申请表、Checklist、境外保险、照会、经济担保、剩余材料、签证中心同意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