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亚洲和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 (United Nations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ssion for Asia, ESCAP)
2014年10月08日 16:22:00  来源:    字体大小[]

      

      网址:http://www.unescap.org/ 

      成立日期:1947 

      总部地址:泰国曼谷 

      性质:联合国在亚洲太平洋区域唯一的政府间综合性经济社会组织。现在是联合国系统的五个政府间区域经委会之一。 

      宗旨: 

      职能与任务:讨论亚大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问题,制定区域发展战略和政策;开展区域合作,组织援助和咨询服务;收集、分析和传播亚太区域的经济、社会和技术情报和资料,具体涉及农业、工业技术、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和通信、国际贸易和金融、社会等6个方面。 

      会员情况:该组织现有正式会员36个,其中区域会员31个。 

      组织机构简介:立法机构包括大会和立法委员会。大会每年举行一次,是全体会员和准会员的代表大会,也是ESCAP的最高决策机构。立法委员会设立审议具体业务问题的会议机构,全体会议和准会员都可参加。执行机构是秘书处,设有秘书办公室和12个司。执行秘书办公室下设计划协调和检查处、区域能源发展规划处等若干个直属处。 

      附设机构:在活动中,根据需要,不断建立一些附设的区域机构区域项目。这些区域机构和区域项目的经费过去主要来自UNDP等国际机构和发达国家,近年来出现了把机构援助推给发展中国家承担的趋势。 

      经费来源:由联合国总部拨款、联合国有关组织、亚太经社会会员国以及一些非会员的发达国家的自愿捐助。 

      合作与活动:ESCAP的活动范围地区东起库克群岛和美国在太平洋的一些岛屿,西起伊朗,南起新西兰,北起蒙古,包括39个国家和地区。该区域内的任何国家或地区成为联合国会员后,都可申请成为ESCAP正式会员。我国是ESCAP的发起国并参加了它的创建工作,于19473月正式参加该组织。我国于1984年开始向ESCAP 捐款,主要用于在我国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短期考察和出版等项目活动。迄今,我在ESCAP已有20多名任职人员,近年来,我国陆续参加了ESCAP的九个立法委员会的会议,以及工业、贸易、铁道等部长级特别会议。在ESCAP的附设机构和项目中,我国已加入了亚太发展中心等六个机构项目,并参加了区域矿物资源开发中心等五个机构的项目活动。ESCAP在华归口单位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资助情况:我院每年有科研人员获得ESCAP资助,参加有关国际会议等。 

      通讯地址:The United Nations Building, Rajadamnern Nok Avenue, Bangkok 10200, Thailand 

      联系电话:Tel: (66-2) 288-1234/Fax: (66-2) 288-1000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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